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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女子“代购”毒品获刑!
www.ja.yibinpeace.gov.cn 】 【 2022-04-24 09:24:59 】 【 来源:平安龙江网

  在电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代购”已成为一种大众消费方式,药品代购、奢侈品代购、海外代购层出不穷。可是,有人竟干起了毒品“代购”。

  

  中间商的“差价”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的李美(化名)沾染上了吸毒的坏习惯,此前她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多次,依旧不思悔改,心瘾难戒。因为手里不宽裕,所以便想通过自己的男朋友联系毒贩,做个扣差价的“中间商”。李美扣的差价可不是金钱,而是毒品。

  

  2021年6月的一天,孙利(化名,买家)联系李美,表示自己想从她那买些冰毒。李美想,反正男友有和毒贩张强(化名)的“关系”,于是便从中搭桥,并参与其中,成了“代购”。

  

  同年6月25日,李美与孙利约好见面的地点后,按照张强的出价,以每克冰毒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在车内向孙利贩卖2克冰毒。

  

  虽然价格是按照张强说的办,并未从中牟利,但是李美在将冰毒交付前,已经预先将其中的0.2克冰毒扣除,用于自己吸食。李美的“代购”,俨然已经变了性质。

  

  “代购女”的暗示

  

  在与张强交易时,李美“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家有一个家属要吸食冰毒,并暗示孙利自己跟毒贩张强关系“很硬”,以后要想买冰毒绝没问题。

  

  张美的意思,孙利明白了,她就是想和自己要些好处。为了今后可以顺利地买到冰毒,孙利便给了李美0.3克冰毒作为“回扣”。

  

  “代购”活动结束后,李美回到小区内将孙利给付的4000元人民币毒资全部转给了张强。随后,李美和男朋友、毒贩张强、付峰(化名)4人,共同将孙利给李美的0.3克回扣冰毒吸食。

  

  李美认为自己就是“代购”,就是“中间商”,貌似自己没有赚钱财方面的差价,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她却总共克扣了0.5g的冰毒。看似没拿钱,但却是参与了购买的行为,“贩卖”就此做实。

  

  当场被抓

  

  既不恢吹之力,又不用花大量金钱,仅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就可以吸到冰毒的李美,越想越美。本以为这样下去,自己会十分安逸。不想,今年年初,当李美再次想通过“代购”从中截留、获取毒品以便满足自己吸毒的恶习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李美虽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但她却辩解称,自己就是给别人“代购”冰毒,并不是贩卖冰毒。为此,对于是“代购”还是“贩卖”毒品问题的定性,龙凤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其进行了细致地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对代购者为吸毒人员代买毒品并牟利的,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因此李美在代购过程中,虽然将购买毒品的钱财直接交给了毒贩,但在此过程中,截留、获取的0.5g毒品,应视为从中牟利,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后,李美认罪认罚。

  

  判刑又被罚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还发现,李美的男朋友在她截留部分冰毒后,利用自己的房子容留李美、付峰、张强(毒贩)吸食冰毒,涉嫌容留吸毒罪,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最终,检察机关将李美的男朋友抓获到案,其对容留李美等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法院对李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美的男朋友因系累犯、毒品再犯被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强、付峰另案处理。(大庆晚报)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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