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红桥法庭曾光星法官及其书记员来到大井镇巡回审判点,调解了7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大井巡回审判点创建后法院在此审理的第一批案件,红桥法庭法官高效化解该批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22年,被告曾某某承建了宜泸快速通道公路的工程,邹某等七原告为被告做工。2023年年初,七原告陆续与被告结算工资,被告向七原告分别出具欠条,约定于2023年5月付清工资,同时约定,到期未付,将给付款项33%的违约金。被告出具欠条后至今未支付七原告工资,仍欠七名民工共计54179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七原告于2023年12月13日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曾光星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当事人多为大井镇居民,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让老百姓切实体会到司法便民利民,决定于14日组织到大井巡回审判点就地进行调解。
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均无异议,但被告曾某某称与其他公司的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无法给付工资,曾法官厘清案件矛盾点,释法说理,告知被告这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以及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引导双方互相理解,让七原告给予被告一些时间结清工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到期支付七原告被拖欠的工资,若未按时足额履行,则另行支付七原告相应违约金。此批案顺利调解,原告邹某表示:年关将至,这下终于安心了,能够拿到钱过个暖心年啦!
江安法院创新巡回审理新模式,结合大井镇司法综合治理中心,创建了大井巡回审判点。此后,江安法院将继续发挥大井巡回审判点的积极作用,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当地群众的利益,通过巡回审理向当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构建平安、文明、和谐的环境。
(江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