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法院:示范诉讼进小区 物业普法“零距离”
背靠法徽,身着法袍,几张桌椅,法槌应声落下,一场简单而又不失庄重的庭审正在这里进行……
为促进物业纠纷源头化解,3月27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小区,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巡回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江安镇政府有关领导、南屏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代表受邀旁听庭审,该小区居民及社区群众自发前来旁听。
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经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理程序,依法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物业费的具体金额等案件事实进行重点调查。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两位法官对原、被告及旁听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法官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解读,对不交物业费后果进行宣讲。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收集小区业主意见,承诺将提升服务质量。旁听群众纷纷对法院将庭审搬至“家门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部分业主在法律宣讲后立即缴纳了所欠物业费,也有部分业主表示会尽快缴纳物业费。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江安法院将秉承“小案不小办”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示范诉讼引领作用,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促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辖区内和谐稳定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