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民法院召开“订制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业务工作培训会
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订制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业务工作培训会。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胡宽洪、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刘权及县、乡镇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上,胡宽洪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调解法》《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及《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培训,并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调解中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了详细解说。
胡宽洪提示,在调解工作中要准确把握人民调解组织受案范围,防止将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案件纳入调解范围;要防止调解申请人共谋进行虚假调解和申请司法确认,提醒调解人员对调解中发现的重大矛盾隐患应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
最后,与会人员对平时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作了交流发言,进一步明晰了诉调对接的流程细节。
此次培训,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工作技能,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和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有效衔接,为推进全县的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良好作用。
(江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