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现场勘查探事实 巡回审理促公正
5月20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在阳春镇经开区法律服务中心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部分群众旁听了此次庭审。
2024年2月3日17时许,陈某驾驶一辆货运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原告位于街边的房屋发生刮擦,造成房屋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原告房屋修复费用9万余元或者恢复原状。保险公司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对房屋损失持异议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后来又撤回鉴定申请。
为查明房屋受损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过程中,合议庭成员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对房屋受损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勘查结束后,在阳春镇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中心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下一步,江安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深入现场了解案情,充分发挥公正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江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