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 修复长江水域生态
近日,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长江航运公安江安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在江安县战备码头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纷纷拿起水盆,舀起鱼苗,慢慢地将小小的鱼苗放入长江流域中,一条条鱼儿顺着水流,欢快地游入水中,为长江流域增添了无限生机与活力。此次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15万尾,其中胭脂鱼10万尾,岩原鲤5万尾;增殖放流经济鱼类27万尾,其中厚颌鲂9万尾,中华倒刺鲃9万尾,瓦氏黄颡鱼9万尾,皆为适合长江流域生长繁殖的鱼种。
增殖放流是一项旨在恢复和改善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行动。通过人工投放鱼苗、鱼种等渔业生物资源,有效增加水域中的生物种群数量,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环境,恢复本地土著鱼类种群数量。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江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办理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包括非法捕捞、违规排污等,联合法院等单位制定生态资金修复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常态化开展长江巡河工作,为生态环境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接下来,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以更大力度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