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入驻县综治中心工作
中央政法委会议召开后,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和陈文清书记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筹备,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积极开展入驻县综治中心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检察院入驻县综治中心工作,选派了2名业务骨干常驻县综治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其中1名检察官被综治中心列入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专业库成员,制定了检察人员入驻综治中心职责和工作办法,建立了与本院各业务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对接收的法律监督线索和信访事项,第一时间分转对口业务部门办理,涉及业务部门轮流派员到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并按照县综治中心的统一要求,印发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职能职责的宣传资料,将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职能职责、工作流程等上墙。
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接受群众来访25件次,检察长到县综治中心接待群众来访3次,参与调解纠纷2件,化解矛盾纠纷2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8件次,受理检察监督申请2件,已按规定转由业务部门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均依法规范释法说理、在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来访群众对检察官的工作普遍表示满意。
下一步,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驻综治中心的职能,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全面拓展入驻综治中心检察监督范围,进一步增强措施,提高办理群众申请监督案件质效,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