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冲动挥拳惹官司 法官巧解邻里怨
2月18日,江安法院四面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4年6月10日下午,原告倪某某在四面山镇石塔村一茶馆内喝茶时,与被告张某某发生口角,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导致原告头面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和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住院至2024年6月16日出院,共花费医疗费2379.62元。江安县公安局对被告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双方在四面山派出所调解未果,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起初,原、被告态度强硬,坚决拒绝调解,丝毫不退让。面对这一棘手案件,法官意识到仅靠判决无法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唯有通过调解才能消除彼此心结。法官从原告儿子处了解到,原、被告是邻居,日常因琐事发生过争吵。为缓和矛盾,法官和书记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动员群众参与,让原告的儿子协助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同时对被告进行耐心劝导。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给原告儿子,案件不仅成功调解,还实现了当庭履行。
江安法院四面山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百姓的难事当作自己的家事来处理,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换位思考,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案。
(江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